设立分公司核名的步骤和要求
设立分公司是许多企业在扩展业务时的重要选择。在设立分公司之前,核名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以下是关于设立分公司核名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一、核名的基本流程
查名:确保所选名称未被其他公司使用。这一步骤是为了避免在注册过程中因名称重复而被驳回。
提交申请:准备好相关资料后,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该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审核:工商部门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领取通知书:审核通过后,会收到《企业名称预核准登记通知书》。这个通知书标志着公司名称已经通过审核,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工商登记。
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核名时,需要提供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这份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同样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这份文件也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公司名称:建议多准备几个公司名称,一般1-10个较为合适,以防止因名称重复而无法通过审核。同时,建议不要使用与著名商标相同的字号。
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要与公司名称中的行业有一定的关联性。只需写上主要业务即可。
分公司名称书写方式:分公司的名称通常在总公司名称后面加一个“分公司”,如“重庆移动重庆分公司”。
分支机构无独立名称和章程:在正常情况下,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其名称仅需在总部名称后面加上“分支机构”一词。
防止名称重复:为了防止出现重复的名称,分支机构注册仍需要进行公司名称验证。因此,申请人需要在公司名称验证阶段预先准备多个公司名称,以确保公司名称验证过程顺利通过审核。
非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不具备法人资格和股权结构,人事方面受总公司管辖。
业务活动受总公司制约:分公司的业务活动受总公司制约,经营范围不得超越总公司。
总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一旦出现问题,总公司往往要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所需资料
三、注意事项
四、分公司核名的特殊要求
五、分公司设立后的特点
设立分公司核名是一个复杂但必要的过程。通过了解和遵循上述步骤和要求,可以确保分公司注册过程顺利进行。无论是选择分公司名称,还是准备相关资料,都需要仔细规划和准备,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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