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在上海进行企业核名所需准备的资料:
对于注册新公司(包括内资公司和外资公司):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若为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对于自然投资人,内资公司准备身份证件(原件),外资公司准备护照/台胞证(原件);如果是公司,内资公司准备三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以后的执照原件,外资公司提供公证书、双认证书。
出资人的合法资格证明。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需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对于特殊的申请名称,投资人还需提交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
行政许可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总公司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外,在正式核名前,还需准备 3 - 5 个公司备选名称,以及确定公司类型、股权比例等。
如果是注册分公司:
在进行核名操作时,建议您提前准备好上述资料,以确保核名流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不同类型的企业和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您还可以进一步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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