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名后所需资料
企业在核名完成后,还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以便完成后续的注册流程。
身份证明文件
股东或法人的身份证明 - 提供股东或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注意,有些地方可能需要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 - 准备租房合同原件及其相应的房产证复印件。
- 如果是商业性质的地址注册,确保提供真实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公司名称
提供至少5个以上的公司名称,以便于避免重名。
确保公司名称符合规范,避免使用受限的词汇。
经营范围 -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计划,明确经营范围。
- 范围的选择应尽可能准确,以免影响后续的税务规划。
注册资金 - 注册资金需达到最低限额,例如一人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
- 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不需要提前进行验资。
股东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 明确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 出资方的身份证明和出资比例需要在注册时提供。
公司章程 - 编写并签署公司章程,通常可以从工商局网站下载模板进行修改。
银行询征函 - 从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并确保是原件且加盖鲜章。
其他辅助材料 - 根据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准备其他辅助材料,如特定情况下需要的国资控股批复等。
公司命名相关资料
其他必要文件
以上资料是企业在核名后完成注册流程所需的基本材料。请注意,具体的 requirements 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略有不同,因此在正式提交前,建议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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