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多久能重新核名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一)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二)企业名称注销未满1年的。
因此,如果是公司自己发起的注销手续,至少需要等待1年的时间才可以重新使用该企业名称。这是为了防止企业在短时间内频繁更改名称,造成市场混淆。
如何重新核名
准备材料:需要提供新的企业名称、企业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申请表格。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核过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新名称符合相关规定,并且与已有的企业名称不重复。
核准通知:如果审核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下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避免近似名称:在重新核名时,应避免使用与原企业名称近似的名字,以免被拒绝。
遵守规定:确保新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例如不使用禁用词汇等。
及时申请:在企业注销满1年后,尽快提交新的核名申请,以便顺利开展后续业务。
注意事项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企业可以在注销后满1年的时间重新进行核名,并获得新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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