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分公司怎样预核名
步骤一:准备相应的核名材料在开始核名之前,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
-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 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4. 联系电话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6. 主要经营范围
步骤二:进入企业登记注册系统。
步骤三:提交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在工商外网的系统中,选择“企业名称登记”选项,并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这一步主要是在线提交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
步骤四:上传相应材料在系统中上传准备好的核名材料,确保材料清晰完整。
步骤五:查询和筛选公司名称输入拟用的分公司名称,系统会自动查询是否有重复的名称。如果有重复的,需要更换名称。如果没有重复的,可以选择该名称并提交审核。
步骤六:等待审核结果提交申请后,等待工商局的审核结果。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在几个工作日内反馈。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并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境外企业分支机构还应当在名称中标明该企业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名称由申请人自主申报。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者在企业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拟定的企业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和筛选,选取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企业名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因其企业名称与他人企业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分公司的预核名工作。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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