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预先核名申请书相关介绍]社会组织预先核名申请书是社会组织注册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直接登记范围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责任管理制度。
以佛山市南海区为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预先核名有以下相关
申请程序、条件和材料:
保荐人要求:自然人必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格(一个以上(含一个)社会工作者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助理社会工作者;法人单位(含工商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必须至少有一个主要成员与专业社会工作资格。
三分之一的全职工人有资格作为社会工作者或者助理社会工作者。
组织的章程应当载明其社会工作服务的目的,业务范围、服务模式、发展规划和具体运作应当符合或者反映社会工作的专业方向。
已办结鉴定手续。
发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党员的,发起人的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机构应当出具审查意见和盖章。
所需材料包括一份“申请指令申请登记成立佛山市南海区 XXX”、预先批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副本、投资者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副本等。
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变更:
包括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地址、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出资人等的变更。
申请程序:进入南海区民政局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了解变更不同类别事项所需的材料和要求;按要求带齐变更申请材料(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审批文件除外),向南海区民政局职工人才管理科申请预审;预审批准后,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或社会工作局。
例如“公司名称变更”,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前,申请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表》。登记管理机关发出《名称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申请人凭《名称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业务主管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年检:
凡在上一年度 6 月 30 日前经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厅批准注册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均应参加年检。
进入南海区民政局网站,查看有关南海区社会组织年检的通知,了解社会组织年检的程序、材料等要求,按照南海区民政局下发的社会组织年检通知要求,做好年检准备工作。
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打印《广东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预审获得批准后,根据当年的通知要求,应向南海区民政局职工人才管理科提出预审申请。
注销:
进入南海区民政局网站“指引”栏目要求注销的材料和要求。
按要求带齐所有申请材料(业务主管单位注销登记审批文件除外),向南海区民政局职工人才管理科申请预审;所有材料经预审批准后,按要求提交至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工局。
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是党员的,应同时提交党组织出具的审计意见,并加盖公章。
社会组织预先核名申请书的准备和提交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以确保社会组织的注册、变更、年检和注销等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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