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名称核名流程
集团公司名称核名流程是指在注册集团公司时,对所选名称进行审核和确认的过程。以下是详细的集团公司名称核名流程:
一、准备工作1. 咨询和领取表格:
咨询相关工商管理部门,了解最新的核名要求和流程。
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准备材料:
准备好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指定(委托)书》。
将填写好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材料递交到工商管理部门。
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工商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审核过程中可能会有进一步的询问或要求补充材料。
审核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证》的要求,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 按照《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二、提交申请1. 递交名称登记材料:
三、审核过程1. 审核材料:
四、领取结果1.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后续步骤1. 递交申请材料:
集团公司名称核名要求
名称构成:
-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
- 如果名称中不包含行政区划,需要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名称简化:
- 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使用“集团”字样:
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注册资本: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企业类型: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法人资格:
-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受理时间:
- 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收费标准:
- 集团登记不收取登记费用。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
注意事项
集团公司名称核名流程包括准备工作、提交申请、审核过程、领取结果和后续步骤。整个过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确保所选名称符合规范,并顺利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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