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核名规则
企业在注册过程中,公司名称的核准(简称“核名”)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在上海注册公司时,了解核名的具体规则和流程能够帮助企业家顺利通过这一环节。以下是关于上海市企业核名规则的详细信息。
一、核名的基本原则
唯一性原则:在同一行业内,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注册或已核准的公司名称相同。即使在不同行业,如果存在投资关系,也不能使用相同的名字。
区分性原则:公司名称应当具有显著性,能够与其他企业的名称相区别,避免消费者混淆。
合法性原则:公司名称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使用禁用词汇。
名称构成:
上海市注册的公司名称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组织形式。例如:“上海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行政区划)+商号+组织形式。例如:“XX(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商号+商号+(行政区划)+组织形式。例如:“XX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查名规则:
上海核名实行“两两查名”原则。这意味着,当公司名称中有两个以上的字号时,需要将这些字号拆开分别查名。如果其中任何两个不能使用,则整个字号都不能使用。
例如,“ABC”先查“ab”,再查“BC”,如果其中一个不能用,那么“ABC”这个字号就不能用。
又例如,“ABCD”先查“ab”,再查“AC”,再查“ad”,再查“BC”,再查“BD”,再查“CD”。如果其中任何一个不能使用,那么“ABCD”就不能使用。
不予核准的情形:
经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一行业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核准或者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与其他企业名称未满一年的原名称相同。
与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在线核名:
- 创业者可以通过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注册账号,然后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在线提交即可。之后,可以自行查询核名的结果。如果核名通过,可以下载并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线下核名:
- 创业者需要到上海工商会馆进行现场管理。具体步骤包括: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单》并正确填写,提交核名材料,等待工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经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 批准的; - 登记注册的; - 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 - 另有规定的。
若企业名称中若想无行政区划,须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如果行业特点为“实业”,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含1亿)。
如果行业特点为“证券”,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含1亿)。
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需取得国务院的批复。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具体的核名规则
三、核名的流程
四、特殊情形
了解并遵循上海市企业核名规则,可以帮助创业者在公司注册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通过合理的命名策略和严格的流程遵守,可以提高核名通过率,从而顺利推进公司注册的进程。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