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表格的相关内容]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通常包含以下主要部分:
申请企业(字号)名称:需要填写备选名称,一般提供 1-3 个不同的字号。
经营范围:只需填写与申请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注册资本(金)或资金数额: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
主体类型:按照申请的企业类型填写,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个体工商户字号预先核准的,填写“个体工商户”。
住所地:填写企业的注册地址。
投资人姓名或名称:列出所有投资人的相关信息。
登记机关初审意见:由相关登记机关填写。
投资人:企业新设立的,投资人是拟设立企业的全体出资人。投资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企业名称变更的,由本企业盖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信息、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等。
相关权限选择:如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需要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相应的方框中打勾。
附件和补充:如果本页填写不完某些内容,可另行附表。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其他。
“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人为原企业,由原企业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相应的方框中打√。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事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投资人在本页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投资人应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在本页盖章或签字。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在填写申请书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表格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具体填写时应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准。
[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表格的填写说明]1. 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表格的其他注意事项]1. 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填写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表格时,务必认真仔细,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登记机关的要求,以顺利完成企业预先核名的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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