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事主体登记注册核名
一、厦门商事主体登记注册核名的流程
登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 打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URL: https://credit.scjg.xm.gov.cn/)。
- 注册并登录相关账户。
选择商事主体设立登记 - 登陆后,选择“商事主体设立登记”(开办企业一窗通)。
- 点击办理、立即申请,使用其他企业名称申请,选择内资公司,阅读相关条例规则,点击下一步,提交名称查询。
在线核名 - 在线查询,点击在线核名,然后把想好了的公司名称填写上去,就可以初步判断这个名称是否可用。
公司名称必须核准通过 - 公司名称只有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才能使用。
避开知名品牌 - 取公司字号时,避开和知名品牌相同相似。
名字与行业相关 - 名字要与行业相关又有自己公司文化特色和底蕴的名字。
尽量原创 - 尽量原创,取字形简洁又容易引起消费者共鸣的名字。
使用简体汉字 - 注意要用简体汉字,不能是繁体字。
准备多个公司名称 - 建议准备7-10个公司名称,要按照心仪程度的顺序排列上交,如有名称重复的情况,工商局会按顺序审核下一个名称。
系统更新升级 - 根据最新通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网上审批系统将于2024年6月28日17时至7月1日8时进行系统更新升级,期间商事登记网上申请功能暂停。请确保在系统升级前完成所有必要的申请步骤。
咨询帮助 - 如有业务办理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所属的登记机关窗口(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级登记机关窗口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工商局商事主体登记权限 - 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商事主体(不含农民专业合作社)。
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分支机构)。
厦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商事主体,以及该商事主体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商事主体。
其他应由市工商局登记的商事主体。
区工商局商事主体登记权限 - 注册资本2000万元(含)以下的法人商事主体。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各类商事主体分支机构。
委托登记 - 区工商局可以委托辖区工商所登记部分商事主体,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农民)、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除外)。
市工商局负责全市范围内各类外资商事主体的登记备案。
市工商局委托各区工商局初审或核准各自管辖区域内外资商事主体的登记事务。
一审一核制度 - 对于某些特定的内资和外资商事主体登记事务,实行企业注册官一审一核制度。
独任审核制度 - 对于未取得注册官资格的工作人员受理的登记事务,实行一审一核制度。
- 实行一审一核制度外的其他登记事务,均可实行注册官独任审核制度,由注册官在规定的业务职权范围内,独立履行受理、审核、核准职能。
二、厦门注册公司核名的要求
三、注意事项
厦门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的其他相关信息
一、确定商事主体登记管辖权
二、外资商事主体登记管辖权
三、企业注册官制度
厦门商事主体登记注册核名的过程相对清晰,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公司名称符合规定,并在系统升级期间合理安排申请时间。如果有任何疑问,及时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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