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的规定
以下是关于核名规定的详细解答:
一、国家局核名的基本条件
注册资金要求:
核名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小于5000万。
如果是无行政区域、无行业描述的公司,例如“万达集团”“阿里巴巴”等,注册资金需要1亿元以上。
公司性质要求:
必须是纯内资公司。
申请不带行政区域的名称,要求公司任意股东至少在两个省份成立两家公司。
申请不带行政区域和行业描述的名称,要求公司任意股东至少在两个省份成立三家公司。
经营范围要求:
- 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五大类以上。
二、国家局核名的规范1. 无地域的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例如,“中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行业表述的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金必须1亿元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五大类以上。例如,“中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核准:
如:国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国家J级企业集团名称核准(包括企业集团)。例如:“华夏集团”。
已经登记的企业法人,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字号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
除有投资关系外,前款企业名称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
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
已经登记的跨5个以上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综合经营的企业法人,投资设立3个以上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同时各公司的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门类,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除有投资关系外,该企业名称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同一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
三、国家局核名的新政策1. 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
四、自主申报承诺书- 企业需要提交自主申报承诺书,承诺规范使用企业名称,不误导社会公众,不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愿意承担因名称争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新设公司限制:
新设公司不能直接加“集团”,需控股3个以上公司变更名称加“集团”。
不加行政区划的,需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投资。
不加行业特点的,需跨5个以上行业。
名称变更流程:
确定企业名称:企业需要先确定要核准的名称,并进行预先核名。
提交申请材料:将所需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审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核准:如果企业符合条件并且名称独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予以核准,并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册登记:企业需要拿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当地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
禁用内容: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文字。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的文字。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的文字。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
使用规范: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六、企业名称的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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