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核名程序
一、业务主管单位前置许可在开始社团注册流程之前,需要先获得业务主管单位的前置许可。这通常包括征求意见并获得口头同意。待名称核准后,业务主管单位会出具批复文件。
二、申请书准备一份详细的申请书,说明社团的宗旨、活动计划等内容。申请书的范本可以从相关管理部门获取。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到场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且法人代表本人需要到场进行确认。
四、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与社团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以证明社团具备专业能力。
五、章程草案制定一份详细的社团章程草案,内容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组织结构、会员权利义务等。章程草案的范本可以从相关管理部门获取。
六、核名流程1. 核名申请:联系民政局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并填写《社会组织名称申请登记资格考试表》。审核通过后,会收到批准通知书。
验资:持通知书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存入注册资本,然后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准备材料:制定公司章程,完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聘任员工。
召开会员大会: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章程,设立组织机构,选举负责人。
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申请书,核发设立批准文件(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除外)。
提交全套资料:将设立登记申请表全套资料副本提交民政部管理办办,并准备受理审核验收。
七、办理证件和刻制印章1. 申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民政局窗口申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刻制公章:在公安局窗口刻制公章。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八、备案带着公章及银行账户信息到民政局备案。同时,可以登录相关社会组织信息网站查询和下载相关信息。
九、其他注意事项1. 活动计划:制定详细的社团活动计划,以确保社团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社团的核名和注册程序。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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