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商局企业名称核名
辽宁省工商局企业名称核名是指在辽宁省范围内,对新注册企业或企业名称变更进行审核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为了确保企业名称的唯一性和合法性,避免重复和违规情况的发生。
核名的基本要求1. 名称构成: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和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例如,“沈阳市金达莱科技有限公司”中,“沈阳市”是行政区划,“金达莱”是字号,“科技”是行业特点,“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
字号要求:字号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不得使用繁体字、数字、英文字母。同时,字号不得与已有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
禁用词汇: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词语,如“中国”、“中华”、“全国”等; - 行政区划名称,如“沈阳”、“大连”等; - 社会组织名称,如“共青团”、“妇联”等; - 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词语。
行业特点: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特点应与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致。
核名流程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如投资关系或授权关系证明文件、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等。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辽宁省工商局或通过线上系统进行申报。
审核过程:工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检查企业名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重复或违规情况。
结果反馈:审核通过后,工商部门会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若审核不通过,会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并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1. 名称有效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在有效期内未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该名称自动失效。
名称变更:若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需要变更企业名称,需重新进行核名申请。
名称争议:若发现他人使用与自己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平台和工具1. 辽宁工商局企业查询信息系统:该系统可以用于查询企业名称是否已被注册,帮助申请人选择合适的名称。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申请人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辽宁省工商局企业名称核名过程,提高核名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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