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照核名需要带的材料
在陕西省进行企业名称核准(照核名)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和遵循的规定较为详细。以下是具体的要求: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要求1. 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情况:
如果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已存在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且存在以下情况,登记主管机关将不予核准:
- 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 - 被吊销执照不足三年; - 企业因前两项以外的原因未办理注销登记满一年。
其他不予核准的情形: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予核准:
与经同一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商号一致,除非有投资关系; - 名称相同;与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不满3年的;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设立企业或者新设立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命名为省:
- 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 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并符合特定条件(如文化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 - 近三年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
集团公司要求:
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公司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公司名称前应冠以公司所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含州)或县(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公司名称中不得包含的内容和文字:
- 不得包括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等; - 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国有企业; - 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 - 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 历史悠久,商号知名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 - 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 以“China”、“China”、“Nationwide”、“Country”、“International”等词语作为行业限定词的企业; - 使用外商(地区)投资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哪些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名字可以带有“陕西”或“陕西省”字样1. 注册资本要求:
三、公司名称的组成和其他要求1. 公司名称的组成:
四、哪些企业无需使用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五、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National”、“National”或“International”1. 使用条件:
在陕西省进行企业名称核准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和遵循的规定较为复杂,建议在准备材料和提交申请时,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咨询专业机构或人员,以确保申请顺利通过。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