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设立登记核名流程及要求
核名流程
咨询并领取申请书 - 在开始集团设立登记前,需要咨询相关业务并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 同时,准备相关的材料。
递交名称登记材料 - 将准备好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递交至工商部门。
- 等待工商部门的审核结果。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名称审核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 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递交申请材料 - 按照要求填写并递交《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
- 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 按照《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前往工商部门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 - 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需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时,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子公司数量及注册资本 - 母公司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 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法人资格 - 集团成员单位均需具有法人资格。
其他要求 - 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需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集团)”字样。
子公司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指定(委托)书》。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 - 加盖母公司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 《指定(委托)书》。
审核时限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收费标准 - 集团登记不收取登记费用。
核名要求
提交的文件、证件
审核时限及收费标准
集团设立登记核名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准备充足的材料并遵循严格的流程。从咨询领取申请书到最终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每一步都需要仔细准备和审查。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集团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顺利完成集团设立登记核名。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