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办学校预先核名指南
一、预先核名的重要性预先核名是指在正式申请办学许可证之前,对学校名称进行审核和确认的过程。这一过程对于确保学校名称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至关重要。
二、预先核名的基本要求1. 简洁清楚:校名应简洁明了,能够准确反映学校的性质和特点。
避免含糊和重复:避免使用容易引起误解或与其他学校名称相似的表述。
独立法人学校名称:独立法人的学校名称不得以“校区”为后缀名。
特定字样使用:冠以“实验”、“外(国)语”、“英语”、“美语”等字样的校名应严格按规定核准,不得冠以“中华”、“国际”、“双语(幼儿园)”等字样,且不得侵权。
三、预先核名的具体步骤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向各区(市)县教育审批(登记)部门提交预先核名申请。
审核过程:教育审批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校名符合相关规定。
结果通知:审核通过后,教育审批部门将通知申请人,并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校名核准(或登记)手续。
四、注意事项1. 组织形式标注:学校名称中应标明组织形式,如学历学校分别为“小学校”、“中学校”(即完全中学)、“学校”(即九年制或十二年制学校)、“初级中学”(即初中)、“高级中学”或“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为“补习学校”、“培训学校”、“专修学校”或“进修学校”。
五、相关支持和服务各区(市)县教育审批部门将通过各种渠道,为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确保预先核名过程顺利进行。
通过遵循上述基本要求和步骤,申请人可以顺利完成预先核名过程,为后续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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