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
填写说明1. 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2.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打√。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主体类型”栏按照申请的企业类型填写;申请个体工商户字号预先核准的,“主体类型”栏填写“个体工商户”。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请填写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委托事项: 请详细填写委托的具体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 同意□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 同意□不同意□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 同意□不同意□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一般经营项目: 请填写不需要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
- 移动电话
投资人(企业)盖章或签字- 注: - 企业新设立的,投资人是拟设立企业的全体出资人。 - 投资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 企业名称变更的,由本企业盖章。
备选企业名称- 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 企业名称1 - 企业名称2 - 企业名称3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请填写需要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
注册资本(金)- 万元
企业类型- 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住所所在地- 请填写企业住所的详细地址。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 自_年月日至_年_月_日
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注: - 投资人是拟设立企业的全体出资人。 - 投资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所填报的投资人必须与登记时的实际投资人一致,否则工商部门将不予受理登记。- 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文档保存- 请确保所有填写内容的真实、合法、有效。- 提交申请前,请再次核对所有信息,确保无误。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
通过以上详细的填写说明和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企业预先核名申请书的填写。如有进一步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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