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变更名称核名材料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 修改章程的决议
如果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要提交修改章程的决议。
3. 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的变更事项,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例如: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提交任免职决议;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出资总额的,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合作社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 工商局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通知书如果单位名称变更通知书遗失,需要到工商局窗口办理核名表格,核名信息,核准新公司名称,并领取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7. 企业营业执照变更完成名称变更后,需要到工商局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8. 印章变更完成工商变更后,需要到刻章点刻制新的公章,原公章需在规定时限内收回。
9. 银行变更公司开立法人账户的,变更公司名称后,应相应变更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机构信用代码证。
10. 商标证书变更根据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因此,如有商标申请而变更公司名称,则应变更商标证书。
11. 其他与公司名称有关的文件、证件的变更如:社保登记证、专利证、工作证、公司签订的长期合同、公司许可证(如ICP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等)、公司资质证书(如高等级证书)等,如果这些证书,公司名称变更后,一定要记得做相应的变更。
12. 到工商局或市监局申请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包括系统核名和人工核名。
13. 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
14. 携带上述资料到对应的工商局自助取号,然后递交资料。
15. 若资料有遗漏或当地工商局有其他要求则根据要求补充资料,若资料没问题,则领取《受理变更通知书》。
16. 在通知书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再去一趟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7. 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刻制新的公章原公章需在规定时限内销毁或上交。
18. 携带新营业执照和新公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19. 完成当地各部门要求的其他变更事项。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方政策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局或相关机构,以确保顺利进行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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