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申请书资料
1. 核名申请书的基本内容
核名申请书(即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是企业在注册前需要填写的文件。以下是核名申请书的基本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这是申请书的正式名称。
企业类型:需要填写企业的具体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经营范围: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投资总额、币种、国别(地区)、出资额、出资比例:这些信息仅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内资企业可以不填。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需要填写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移动电话、授权期限和授权权限。
适用范围: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提交内容: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真实性: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在预先核准的名称中间使用(中国)的,应当满足特定条件,如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符合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等规定条件。
延期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交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公司类型:确定公司的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出资方或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并提供出资方的身份证明。
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分类,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
办公场所:租赁办公场所,提供公司的具体经营地址。
申请书:领取企业名称预先审核表,并根据要求准备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局的服务人员在网站上查询后会给出一张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2. 核名申请书的填写说明
以下是核名申请书的填写说明:
3. 核名所需的材料
以下是核名所需准备的材料:
4. 核名的流程
以下是核名的基本流程:
取名:确定好公司类型,公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公司类型组成,如北京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领取申请书和委托书: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及授权委托意见。
准备相关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所有股东及法人的身份材料。
名称审核:提交申请后,等待工商局审核。如果名称重复或不符合规定,则需要重新取名并重新审核。
5. 法律规定
以下是关于核名的一些法律规定: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这是申请书的正式名称,全体股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人员需要签署。
形式审查: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核名申请书是企业在注册前需要填写的重要文件。填写时需要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信息。核名过程中,需要注意公司名称的独特性,避免与已有企业名称重复。整个核名过程可能需要1-3个工作日,如果名称不通过,需要重新取名并重新审核。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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