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报告申请表填写指南
一、申请表的基本信息
申请人信息 - 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真实姓名或企业名称。
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有效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以便后续联系。
申请日期 - 填写申请当天的日期。
企业名称 - 拟申请的企业名称:填写拟申请的企业名称,需确保名称的独特性和合法性。
- 备用名称:提供若干备用名称,以防首选名称无法通过审核。
企业类型 -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选择填写合适的企业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经营范围 - 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投资总额
- 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内资企业可以不填。
币种 - 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内资企业可以不填。
国别(地区) - 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内资企业可以不填。
出资额 - 填写各投资人的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 填写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 填写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 - 提交相关附件,如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真实性声明 - 申请人需声明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授权委托 - 若有委托代理人,需授权委托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书格式 - 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签署。
身份证件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申请延期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线上提交 - 通过指定的在线平台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及相关附件。
线下提交 - 将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附件递交至指定的登记机关。
初步审核
-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齐全、填写规范。
实质审查 - 对企业名称的独特性和合法性进行深入审查,确保不存在重复或违规情况。
反馈结果 - 审核通过后,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若不通过,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领取通知书 - 申请人凭有效证件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相关手续 - 根据《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要求,办理后续的工商注册等手续。
如何选择企业类型? -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选择最适合的企业类型。
企业名称有哪些要求? - 企业名称需独特、合法,不得与已有企业名称重复,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表填写错误怎么办? - 若发现申请表填写错误,应及时联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更正或重新提交。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三、投资信息
四、其他信息
五、声明与承诺
六、注意事项
七、提交方式
八、审核流程
九、后续步骤
十、常见问题解答
通过以上详细的填写指南,申请人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核名报告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和流程,从而顺利完成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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