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办学许可证核名
济南市办学许可证的核名是由审批机关负责的。具体流程包括筹设阶段和正式设立阶段。
筹设阶段1. 举办者提交申请: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办学申请,并提交筹设民办学校的有关材料。
审批机关审查:审批机关审查举办者资格并提供政策咨询。
办学场地检查:审批机关初步检查办学场地。
发放筹设批准书:审批机关如同意筹设,则核定学校的名称,发放《济南市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并发给《筹设批准书》。
正式设立阶段1. 提交正式设置材料:举办者在筹设期内达到设置条件后,可以向审批机关提交正式设置的全部申报材料,并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受理通知书:审批机关收齐所有申报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专家委员会评议:审批机关审查申报材料并且组织有关专家委员会对拟办学校进行评议。
发放办学许可证:审批机关根据评议意见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并且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说明理由。
办理条件1. 场地要求:成人培训机构需要300平方米以上,6楼以下;未成年人(含幼儿)培训机构需要400平方米以上,3楼以下。
资金要求:准备10万人民币以上的现金做验资,需放在银行验资户三个月以上。还需要准备好为培训中心所花的所有费用的发票,或做验资报告。
房产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大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大厦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租赁凭证:租赁凭证及租赁合同(可以以发起方为承租人),房屋结构报告:大厦竣工验收报告和《房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复印件经档案管理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业务章)。
装修要求:有单独的教室(3个以上)、财务室、办公室、前台。需要做二次消防,用途为:培训中心或培训教室。还需要做建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人员要求:专职校长1名,有5年以上学校管理经验、中级职称、专职、社保。执证教师4名以上的教师:身份证、大专学历证、相应课程的教师证、简历。
注意事项1. 合法性:确保培训机构的合法性,避免违法办学。可以通过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查询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合法培训机构的信息。
通过上述步骤和条件,可以在济南市合法地办理办学许可证,并确保培训机构的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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