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网预核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红盾网预核名流程
访问红盾信息网 - 打开红盾信息网,这是进行公司核名的第一步。
登录或注册用户 - 点击“用户登录”。
如果已经是注册用户,可以直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如果是新用户,需要先注册一个账户。选择内资企业(如果是外资企业,则选择外资企业)。
填写企业信息 - 注册完成后,返回主页,点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新界面会出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点击“开始办理”。
阅读并同意申请企业名称的同意书。
注意查看温馨提示,并根据提示选择企业名称申报。
选择普通名称申报,再点击下一步。
组织形式及基本信息 - 先选组织形式,接着选择内资或外资,再选择股东是一个还是多个,然后点击确定。
- 填写行业表述、字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补充资料 - 把所有必要的资料补齐。如果有多个股东,需要新增并录入相关信息。
- 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否则可能影响后续的申报过程。
信息确认及提交 - 仔细确认填写的所有信息,确保无误后提交申报并打印申报结果。
企业名称字号的选择 - 不要使用与名称中其他要素相关的字。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要么改变字号,要么改变名称中的行业特征。
避免与已注册商标名称一致 - 公司名称不应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在起公司名称时,最好先查询一下中国商标是否已被注册。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 -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完成设立登记,可以申请延长保留期,但延长的保留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申请书需由全体投资人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需由全体投资人签署,并附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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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如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等字词,需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申请书与申请材料的格式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 提交的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公司核名注意事项
三、提交材料要求
四、补充说明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您可以顺利完成红盾网的预核名流程。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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