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能否在国家局核名?
可以在国家局核名
集团公司可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即国家局核名。国家局核名的企业名称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受当地工商局的约束,直接由国家工商总局管辖。
国家局核名的要求
注册资金:申请国家局核名的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千万。
无行政区划表述:企业名称中不包含行政区划,如“北京”、“上海”等。
无行业表述:企业名称中不包含具体行业描述,如“科技”、“贸易”等。
中字头、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企业名称带有“中”、“国”字的必须在国家工商局核名。
实力更强:拥有国家局核名的企业实力通常较为优秀。
不受当地规章约束:国家局核名的企业不受当地的规章约束,可以直接由国家工商总局管辖。
起点更高:国家局核名的企业是从全国的角度出发,因此起点较高。
提供预核准名称:提供企业预核准的名称。
注册地精确到省市区:明确企业的注册地。
注册资金5000万起: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千万。
股东信息:提供股东的相关信息。
咨询并领取相关表格: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递交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名称构成:企业集团的名称应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
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简称使用: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母公司名称使用: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子公司名称使用: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并提交申请书。
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提供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提供母公司的持股或出资证明。
《指定(委托)书》:提交指定或委托的书。
国家局核名的优势
国家局核名的流程
集团公司核名的具体步骤
集团公司核名的注意事项
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集团公司可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即国家局核名。国家局核名的企业名称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受当地工商局的约束,直接由国家工商总局管辖。具体的核名流程和要求需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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