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非企核名需要的资料
以下是上海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名所需的资料和步骤:
一、在线申报1. 注册账号:申请人(或负责人)需要在惠州市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注册。
选择业务:注册成功后,提前选择“核业务”。
填写申请信息:在线填写申请业务相关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同时在线提交纸质版扫描件进行审核和电子备案。
二、提交纸质资料1.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在网上办理成功后,向登记机关提交全部纸质资料。申请表可以在网上直接填写,不需要下载。填写时应包含以下要点:
申请注册的名称(行政区域名称或者地名、品牌名称、行业(业务)或者领域、组织形式)。
发起人简介及拟设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申请民事非主体登记的目的。
适于申请登记的民事和非民事主体经营的场所、设备(设施)。
申请登记的民间民间机构适合从事工业经营的注册资本数额。
成立后拟登记的民事非实体的主要经营资金和收入估计数。
人事(人才)与其主营业务有关的民事非实体需办理登记。
申请人签字(自然人,个人签字;公司盖章)。
业务主管:除可以直接登记的科技、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外,其他类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事先经有关部门批准。
企业宗旨:企业宗旨是企业的服务理念和使命,强调企业经营的宗旨和目标。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应符合行业标准,业务明确、表述严谨、文字规范,与申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相一致,不得泛化、夸张、模糊。
启动资金:需要与私营非企业单位的规模相适应。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提供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场所使用权证明:提供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验资报告:提交验资报告,证明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运营。
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提供负责人基本信息和身份证明。
章程草案: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草案。
内设机构情况:描述内部组织结构和各部门职能。
安全责任制度:提供安全责任制度的相关文件。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三、其他要求1. 名称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例如“惠州信息科学与技术研究所”,“研究所”是其组织形式。名称中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四、提交材料1. 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申请书,详细描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目的、业务范围、组织结构等。
提交详细的申请信息和纸质资料,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场所使用权证明、验资报告等。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规范,有助于顺利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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