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办分公司如何核名
企业开办分公司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来进行核名。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查名1. 提交材料:需要提交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股东大会决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商登记1. 提交文稿:
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提交材料:
母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1复印,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提交工商登记表格、材料:
所有提交表格或材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照片5张。
税务登记、领取发票1. 帐户要求:帐户中应有3万人民币或以上的存款。
开设银行基本帐户1. 所需材料:开设银行基本帐户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这为分公司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开设银行账户等多个步骤。整个过程需要准备充足的材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果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服务机构以确保顺利完成分公司核名和设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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