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司注册核名概述
南宁市公司注册核名是指在南宁市进行公司注册前,需要对公司名称进行审核,以确定公司名称是否符合南宁市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这一过程是为了避免因公司名称不符合规定而导致注册失败。
南宁市注册公司核名的具体流程
提交核名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或直接前往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核名申请。
审核公司名称: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对提交的公司名称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公司名称是否含有敏感词汇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等。
发布核准结果: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根据审核结果,发布核准结果。如果公司名称符合相关规定,则会通过核准,否则需要修改公司名称并重新提交申请。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公司名称不能含有敏感词汇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公司名称应当与公司经营范围相符:公司名称不能产生误导或混淆消费者的情况。
公司名称应当简洁明了:公司名称应当易于识别和记忆。
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否则可能会影响核名结果。
名称格式:公司的名字有3种形式,不同形式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注册时任选其一即可。
-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例:广西+林李+贸易+有限公司) - 字号+(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例:林李+(广西)+贸易+有限公司) - 字号+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例:林李+贸易+(广西)+有限公司)
公司核名的规则: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字样。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字样。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的字样。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的字样。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的字样。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企业名称由国务院批准。
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字样及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或其他应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名称由国家工商总局批准。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南宁市注册公司核名的注意事项
公司名称的格式和规则
南宁市注册公司核名是公司注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申请人需要了解南宁市注册公司核名的基本概念和具体流程,并注意申请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以确保公司名称符合南宁市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避免因公司名称不符合规定而导致注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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