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国家局核名要求
一、国家局核名的基本条件1. 国家局批准的:企业需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批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的登记注册需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
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部分特殊行业或企业可能有额外的规定和要求。
二、企业名称的构成和要求1. 无区域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需在5000万元以上。例如:中企国商管理科技中心。
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必须在1亿元以上,并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类以上。例如:中企国商管理科技中心。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例如:中石化控股研究院科技中心。
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例如:国能能源控股科技中心。
国-家级企业研究院名称核准(包括企业研究院):例如:华润研究院。
含“”字样名称核准:例如:风行知识产权科技中心。
含“(中国)”字样名称核准:适用于外资企业。例如:风行(中国)管理科技中心。
三、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1. 外资中心作为股东:需要提供公司章程的翻译文件。
内资股东个人或企业:无任何限制条件。
注册资金:实业公司的注册资金必须高于1亿元。
企业成立的区域选择:只需选择一个地址即可。
股东信息:需提供详细信息。
办理时间:大约需要一周左右。
四、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条件1. 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这是核准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基本条件。
若贵中心企业名称中若想无行政区划:须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如果行业特点为“实业”或“”: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含1亿)。
如果行业特点有“产业”:则需取得相应的批复。
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需取得国务院的批复。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五、其他注意事项1. 法人作用:中心的法人只是一个形式,起名时应考虑对中心影响作用大的人。
出资人八字:可以使用董事长的八字或主要出资人的八字。
疑难名称核准:包括中字头、国字头、亚太、华夏等名称的核准。
名称加急服务:可以提供加急服务,确保快速通过核准。
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和要求,包括注册资本、企业名称的构成、特殊要求等。此外,还需注意外资企业和使用特定字样(如“中国”、“中华”等)的特殊规定。通过了解和遵循这些要求,企业可以顺利通过国家局的核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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