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民非单位核名流程
以下是吴中区民非单位核名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
一、准备工作1. 了解要求:拟申请成立市、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向登记机关了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相关要求。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1. 提交申请:到相应业务主管单位办理前置审查手续,提交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三、登记机关审核1. 提交材料:向登记机关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核名材料。
四、验资和开户1. 开设账户:凭《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开设临时验资账户。
五、登记成立1. 网上申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申报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事项。具体操作流程包括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选择办理地点,填写申请材料并提交。
材料提交: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将材料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登记窗口。
实地考察:经社会事务局实地考察后,登记机关作出审批决定。
领取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后30日内,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准予成立登记决定书办理印章刻制;到银行申请将验资账户转为基本账户,报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备案。
六、注意事项1. 名称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名称不能单独冠以市辖区的名称或地名,应当与所在市的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连用。
申请条件: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 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 有必要的场所。
通过以上步骤,吴中区的申请人可以顺利完成民非单位的核名流程,并进一步办理成立登记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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