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如何进行工商核名
律师事务所在进行工商核名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1. 准备律师事务所的名称选择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是第一步。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应当符合司法部有关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的规定,
2. 核名申请条件- 唯一性:律师事务所只能选择、使用一个名称。
汉字使用: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民族语言:民族自治地方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
名称结构:律师事务所名称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地名、字号、律师事务所”三部分内容依次组成。
字号要求: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可以使用设立人的姓名连缀或者姓氏连缀作字号。
禁止内容:字号不得包含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损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内容,不得使用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其简称,不得使用国家名称、重大节日名称、县(市辖区)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等。
名称备选:提供五至十个符合规定的拟用律师事务所名称,并标明拟选用的先后顺序。
身份证明:提交拟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身份证复印件。
执业证明:提交拟设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无处罚证明:提交设立人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证明材料。
3. 提交核名申请- 申请表格:填写《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申请表》。
4. 名称审核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当地司法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获得名称核准通知书。
5. 后续步骤在名称审核通过后,可以继续进行律师事务所的注册登记手续,包括申请执业许可证、注册登记、刻章、开设银行账户、税务登记等。
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名称符合要求,可以顺利通过审核,为后续的注册登记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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