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集团核名的流程和要求
控股集团核名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过程。以下是关于控股集团核名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一、集团公司核名的基本条件
注册资本要求:
集团公司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企业类型要求: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法人资格要求:
-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前期准备:
准备6个普通公司,这6个公司的注册资金加起来需达到1亿元以上。
确定其中一个公司作为母公司,并确保母公司占5家子公司51%以上的股权。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法人可以是同一法人。
提交申请材料:
咨询并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相关内容并准备相关材料。
提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名称构成: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名称可以有简称。
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名称核准要求:
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包括《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指定(委托)书》等。
优势:
国家局核名的企业名称在全国范围内受到保护。
国家局核名的企业不受当地的规章限制。
国家局核名的起点高,从全国的角度出发。
要求:
去地名的注册资金要求五千万(认缴制)。
去行业的注册资金要求一个亿(认缴制)。
实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要求一个亿(认缴制)。
二、工商总局核名的具体步骤
三、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要求
四、国家局核名的优势和要求
控股集团核名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满足一定的注册资本和法人资格要求。同时,核名过程需要准备充足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国家局核名的优势在于名称的全国性保护和较高的起点,但也需要满足更高的注册资金要求。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进行控股集团的核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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