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核名材料
核名的流程及需要的具体材料
确定公司的类型 - 需要明确公司的类型,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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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需要准备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多准备几个名称(3-5个),以防名称重复无法通过核准。
公司全体股东身份证 - 需要提供公司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并确定出资人或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 如果是由代办人办理,需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 - 根据国民经济分类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租赁办公场所 - 需要租赁办公场所,并提供公司具体经营地址的证明。
企业名称预审核表 - 经办人需去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审核表,并按要求填写。
工商局服务人员审核 - 工商局的服务人员会在网站上查询后给出企业名称预审的通知。
法律依据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在进行公司核名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全体股东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公司经营范围的证明、租赁办公场所的证明等。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名称不能重复,因此建议多准备几个名称以备选择。在提交材料后,工商局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则会予以登记。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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