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工商局官网网上核名
概述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公司名称的审核与登记工作。所有公司名字必须经过工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使用。以下是关于连云港工商局官网网上核名的具体信息。
政策与流程1. 政策依据:
-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征、组织形式等组成。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包含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包含行业名称或者经营特点。
申请流程:
设立公司时,应当先在工商系统进行独立名称预审和名称申请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项目登记前需要核准的,应当在公司名称核准前办理公司名称核准手续,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报请核准公司名称。
注意事项
名称构成:
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地州)、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开头。
禁止内容:
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或者文字。
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或者文字。
不得含有外国(地区)、国际组织名称。
不得含有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号。
不得含有汉语拼音(外文姓名使用的除外)、数字。
不得含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或者文字。
国家局核名的条件:
国家局批准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常见问题1. 如何申请不含行政区域的企业名称:
- 企业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中央直属经营条件。
- 提交投资者在两个以上省(含两个省)新设立企业的企业设立说明(由所有投资者签字),投资者以上,至少有一名投资者在两个以上省(含两个省)设立企业。
- 提交跨行业经营的综合报表。新设立企业应提交其投资者在三个以上国家经济部门分别设立企业的声明书(由所有投资者签字盖章)。有一个以上投资者的,至少有一个投资者在三个以上国民经济部门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的企业应提交在三个以上国民经济部门设立的说明(由企业盖章)。
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18)12315、(0518)85681686- 备案序号:苏ICP备2023017687号- 网站标识码:3207000075
申请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名称预审和申请登记,确保所选名称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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