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港地区注册公司时,企业名称的核准是工商登记流程中的关键环节。一个合规、独特的公司名称不仅有助于顺利通过审核,还能为品牌建设打下良好基础。然而,许多创业者在提交名称时因使用了“禁用词”而被驳回。那么,在珠海港进行公司核名时,究竟哪些词语是明令禁止使用的?本文将为您全面梳理相关规则,帮助您避开雷区,高效完成企业注册。
一、国家与政治类禁用词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任何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尊严、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以下词汇通常被严格限制使用:
- 国家层级词汇:如“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若非国务院批准的企业,一般不得使用。
- 党政机关名称:如“政府”“人大”“政协”“法院”“公安”“军队”“武警”等,未经授权严禁使用。
- 政党及组织名称:如“共产党”“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等,均属于禁用范围。
二、行业专属与资质限定词某些行业术语受法律法规保护,需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方可使用,普通企业不得擅自冠名:
- 金融类:如“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期货”“金融”“财富管理”等;
- 教育类:如“大学”“学院”“学校”“培训”等,需教育部门批准;
- 医疗类:如“医院”“诊所”“医疗”“康复”“中医”等,需卫健部门许可;
- 媒体类:如“传媒”“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需宣传或广电部门审批;
- 法律服务类:如“律师”“律师事务所”“公证”等,仅限持证机构使用。
- “总”字滥用:如“总公司”“总经销”“总代理”,除非确有下属分支机构;
- “连锁”“集团”:使用“集团”需母公司控股至少三家子公司,且注册资本达标;
- “最高”“顶级”“第一”“全球”“世界级”等绝对化用语,涉嫌虚假宣传;
- “电商”“跨境”“科技”“智能”等热门词虽不禁用,但若实际经营范围不符,也可能被驳回。
- 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音译名;
- 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数字单独或组合构成字号(如“ABC公司”“123科技”);
- 不得含有封建迷信、低俗、暴力等不良文化倾向的词汇;
- 不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或知名商号权。
- 提前查询规范文件:参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政策;
- 使用官方核名系统: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智能筛查;
- 咨询专业代理机构:获取命名建议,确保合规性和通过率;
- 准备备选名称:建议准备3-5个符合规则的名称,按优先级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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