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注册过程中,为防止心仪的名称被他人抢先使用,申请“企业名称保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名称保留是指在正式提交设立登记前,预先核准并锁定拟用企业名称,在一定期限内享有优先使用权。这一机制有效避免了因名称冲突导致的注册失败,提升办照效率。以下是关于如何申请企业名称保留的详细指南。
一、什么是企业名称保留?
企业名称保留是指申请人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系统,对拟定的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查重和审核,并获得临时核准通知书,确保该名称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6个月)不被他人使用。适用于公司设立、变更名称等情形。二、申请条件与要求
- 符合命名规范:名称需包含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征和组织形式(如“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不得含有违法、误导性或禁用词汇;
- 唯一性原则: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不得与已登记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
- 经营范围明确:需提供初步的经营范围描述,便于系统比对行业类别;
- 申请人资格:可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提出申请。
三、申请流程(以线上办理为例)
目前全国普遍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取消了传统的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实现在线即时申报与保留:- 登录政务服务平台
进入所在省市的政务服务网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https://yct.gsxt.gov.cn); - 选择“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功能
注册并登录后,进入企业设立模块,点击“名称自主申报”; - 填写拟用名称信息
输入行政区划(如“深圳市”)、自定义字号(如“星辰大海”)、行业表述(如“信息技术”)及组织形式(如“有限公司”); - 系统智能比对
平台将自动检索数据库,判断是否存在重名或近似名称。若无冲突且符合规则,系统即刻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视为名称已保留; - 下载保存凭证
将告知书下载打印,作为后续设立登记的材料之一。
四、保留期限与注意事项
- 保留期一般为6个月,自申报成功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完成公司设立登记,名称可正式生效;
- 若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注册,名称将自动失效,需重新申报;
- 同一申请人可在保留期内多次申报不同名称,但建议尽早确定最优选项;
- 部分特殊名称(如含“中国”“中华”等字样的)仍需提交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流程更复杂,耗时较长。
五、线下办理方式
对于不熟悉线上操作的企业,可携带身份证件、投资协议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注册窗口现场申请,工作人员将协助完成名称查重与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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