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办理名称验证和登记手续。分支机构无需注册资本,不具有法人资格,由其总行承担法律责任。
在国外设立分公司的流程:
1、名称核准通知书;
2. 授权书;
3、公司法定代表人。
我是否需要先检查名称才能在其他地方开设分店?
随着我国社会市场化的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应运而生。在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为了跟上发展的步伐,设立分公司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那么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昊顺佳为您解答。
异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
一、名称核准:
(一)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核准申请书;
\n2。公司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工商局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局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件);
3张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外地户口需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有的地方还需要工作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工作许可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2.工商登记:
1 申请报告:由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字)或股东大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简历(一张)、暂住证、就业证原件;
6、员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身份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部分工商局要求现场检查);房屋租赁合同及协议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办公文件及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明、工作许可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登记机关出具的全套登记表等资料。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开立银行账户。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开具发票。
出示公司(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等。
六、统计证书。
7.社保账户等
看完上面的内容,相信大家对如何异地设立分公司有了一定的了解。建立分支机构所需的信息非常复杂。我们必须在申请之前准备好所有信息,并且不要遗漏任何内容。在异地设立分公司是很多公司的选择,因为总公司想开拓市场,增强竞争力。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咨询“好顺佳”!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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