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前置审批材料报送规范: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含指定委托书);请发送电子邮件索取样本文件;
(二)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文材料需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译文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和报送所需材料:
1、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者与指定代表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应当注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和授权期限。三、申请名称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等字眼为前缀的,应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复印件。
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服务流程 1、名称结构:
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示例:中资控股公司
“中文”为字号,“控股”为行业特色,“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控股”为行业特征+“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字号为2(含)字以上,行业要求通俗易懂,与主要范围一致
参考资料
企业注册网.企业注册网 [引用时间2018-5-14]
局点核名信息\n
国家总局核名办理流程及准备材料
国家行政机关名称认定办理流程及准备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企业名称:
1、与经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具有相同的名称、商号,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原名称相同的其他企业名称变更不足一年的;
3.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5、企业名称如需翻译成外文,应按照企业自译的原则转无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国家核定名称的要求:
无行政区域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如小红科技有限公司。
不属于行业类别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如果低于1亿,则需要在全国拥有5大金融业,如:小红股份有限公司。
带有中文前缀和中文前缀的企业名称,必须经国家总局批准。
带中文括号的企业名称必须由外商投资企业拥有绝对股权,字体大小的外文翻译与中文一致
需要准备的材料:
1、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
2、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址。
3、股东、法人身份信息、出资比例,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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