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企业名称登记须知 ●哪些企业名称不予核准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下列情形,登记机关不予核准:企业有被撤销不足3年;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企业因前两项以外的原因未办理注销登记满一年。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经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商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企业名称相同(企业名称不体现本企业特点)行业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变更名称未满一年的其他企业原名称相同;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哪些企业和企业集团可以前缀“河南”或“河南省” ” 名称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设立企业或者新设立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命名为省: (一)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 (二)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经省政府批准或文化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农林牧渔业企业、经济省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可的认证企业;其他类型的社会中介机构,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前置许可;中央企业直接投资或省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为履行投资者职责设立的企业,以及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设立的企业占出资额的50%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三年每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省级民营科技企业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驰名(驰名)商标的持有人;填补国内或省级空白的新产品的鉴定与开发;经省政府批准;列为国家级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科技发展项目;省政府另有规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团公司可以命名为省:控股子公司3家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6000万元以上,其中注册资本集团公司3000万元以上;科技型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总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其分支机构名称可以使用“河南”字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划名称。 (六)省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1、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示例:河南省“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示例:河南/省+“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行业+行政 分部+组织形式示例:“企名网”信息咨询(河南/省)有限公司 3.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组织形式示例:河南/省“企名网”有限公司. 4.企业名称+组织形式示例:企名网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前加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名称或企业所在市(含地市)或县(含市辖区)。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的内容和字样 1、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字样: 1、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欺骗、误解公众的; 3、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部队人数; 5、汉语拼音(外文名称除外)、数字; 6.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2、企业名称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果名称中使用“国际”二字,“国际”不能作为字号或业务特征,而只能作为业务特征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习惯,如国际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条。哪些企业不需要使用企业所在行政区划的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知名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主要内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中国”、“中华”、“全国”、 “全国”或“国际”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全国”或“国际”等字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国”, “中国”,以“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作为行业限定词的企业;(二)外商独资企业和外方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国(地区)名义出资企业名称中间可使用“(中国)”字样 主要内容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 ● 国家工商总局受理范围 行业和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国”、“国”、“国际”等字眼; (二)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民族”、“国家”等字眼; (3) 不包括行政区划。内容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主要第五条: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受理范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以外的企业名称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商业: (一)具有同级行政区划的名称; (二)具有同级行政区划并使用控股公司名称字号的企业。内容主要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常河南工商核名
企业注册喜讯! 10月起河南将试行企业名称自行申报
全省推行“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企业登记全流程电子化,企业登记时间缩短至http://www.haoshunjia.com/一个工作日。近年来,河南省围绕办事的堵点和痛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不断缩短办事时间,不断提高办事便利度,实现良好社会效果。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
10月1日起,河南企业注册将再次迎来“三重优惠”。全省试点企业名称自行申报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进一步扩大企业冠名下放。省级名称核准权范围,通过“减环节、优化流程、压料”,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
五类企业名称不宜自我申报
日前,河南省工商局印发《企业名称自行申报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决定10月起进一步推进企业名称核准制改革,在全省试行企业名称自行申报。
《方案》明确指出,在全省范围内,除涉及企业名称核准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权限内的事项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 ,而申请人在申请企业登记时,可申请自行申报的企业名称。 .
记者发现,根据《河南省企业名称自我申报登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企业名称有五类不能自行申报登记:企业名称的行业代表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名称不包含行政区划; “中央”、“国家”、“民族”、“国际”等字眼;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眼;其他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
《办法》规定,通过企业名称自我申报系统申请企业名称的申请人,经查询比对,可保留30天。保留期内,可直接申请企业注册;如果保留期限届满,企业注册尚未完成,系统将不再保留名称。保留期内未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此外,《办法》还对自行申报企业名称禁止内容、企业名称相同等特殊情况作出了详细规定。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目前处于试行阶段,自主申报的本质是为规范化企业提供更快捷的办理渠道。企业名称。企业也可以选择到工商窗口进行加工。
企业名称冠以省名后,“谁注册谁审批”
据记者了解,以往河南省辖区内的企业如果想冠上省名(即河南XX公司等)之后,要到有审批权的工商部门办理。冠省名称核准后,再到下属工商部门办理名称登记。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实现企业名称登记“一次性完成”,自10月1日起,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各级企业登记机构办理企业名称登记。本局以外的省对经本局登记的省名企业负责。企业名称在省内获批,企业名称冠以“谁注册谁批准”的省名。
“这次省工商局已将省名企业名称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各级工商局,需要省名的企业就不用跑回去了。”企业注册越来越方便快捷。”河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申报承诺不再需要其他证明材料
除了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企业名称权下放,记者从河南省工商局获悉,10月起,全省还将实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工作。 ) 承诺制度。
企业住所(营业地)申报承诺制度是指申请人在公司、非公司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设立或变更住所(营业地)登记时,可以提交《住所(营业地)《声明承诺书》作为企业住所(营业地)登记的合法使用证明,不再要求企业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等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企业住所(营业地)申报承诺制试行后,工商部门将通过对公司年度报告的抽查、“双随机、一披露”、交付等方式加强企业住所(营业地)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律文件。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发现并查实企业提交虚假信息骗取登记的,由企业监督登记机关依法查处,撤销登记。
目前,多个系统已投入试运行。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无论是企业名称的自我申报,还是企业住所的申报承诺制,企业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需要认真增强责任感,自觉核实公司名称是否符合要求,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以免出现影响公司后续经营的问题。”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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