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管理原则对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作出规定: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 3、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 4、政党名称、政党和政府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部队人数; 5、外文汉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2、应使用企业名称。 3、不得包含其他法人名称。以企业法人名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司名称不得包含其他公司名称; 5、营业执照上只能写一个公司名称;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同行业企业名称核准由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或备案,投资关系除外,他们都是一样的。 2、与其他企业一起变更的名称不完整。 1年原名不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七、企业名称如需翻译成外文,应由企业自行翻译,采用文字翻译原则,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命名为“China”、“China”、“National”、“National”、“International”。 ”等;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国家”、“国家”等字样; 3.不包括行政区划。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除前款规定外,下列企业名称: (一)同级行政区划; (二)本级行政区划应当置于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之前。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依照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2、除国务院规定外,企业不得标注“中国”、“中国”、“国家”、“民族”、“国际”。如果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China”、“China”、“Country”、“Country”、“International”,则该词应成为行业的限定词。使用外商投资(地区)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企业名称结构申请: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北京安泰新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是一个行政区划; “安泰新世纪”为字号; “信息技术”是一个产业; “有限公司。”是一种组织形式。一、行政区划: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为企业所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有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在组织形式前的字号后的名称中加行政区划: 1、字号用在控股公司的名称中; 3、控股公司名称不包括行政区划。三、外商独资企业使用外(区)资企业名称,可在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 2、字号:公司名称字号应包含2个以上汉字。除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外,不得使用行政区划作为字体名称。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的企业名称由登记机关管辖,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的企业名称不在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自企业名称变更批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分支机构名称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公司名称变更变更登记,企业登记和企业名称核准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企业名称进行初审。变更并适用于有管辖权的企业。行政机关应当提交变更企业名称的批准函。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应当载明原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名称(替代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名称,以及企业登记机关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指定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企业名称的书面答复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经批准的,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给企业。名称拒绝通知。
登记机关应当自核准变更企业名称之日起30日内,向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因此,根据上述...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实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的企业名称由登记机关管辖,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的企业名称不在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自企业名称变更批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分支机构名称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登记和企业名称核准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企业名称进行初审。变更并适用于有管辖权的企业。行政机关应当提交变更企业名称的批准函。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应当载明原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名称(替代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名称,以及企业登记机关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指定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企业名称变更批准函后,五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经批准的,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给企业。名称拒绝通知。
登记机关应当自核准变更企业名称之日起30日内,向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因此,请使用上述任何一项来确定此名称是否需要预先批准。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公司名称获准登记后,一年内无特殊理由不得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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