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定的组织形式
1、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其他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前应冠以所属企业名称。
3、企业名称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要翻译成外文使用的,企业应当按照文字翻译的原则翻译使用,无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四、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商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以“中国”、“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眼开头。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民族”、“国家”、“国际”等字样,应为行业限定词。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地区)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6、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为企业所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企业名称与市辖区、市行政区划名称结合使用,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与省、市、县行政区划结合使用的企业名称,由上级行政区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七、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的行政区划置于字号后、组织形式前: (一)在控股公司名称中使用字号; (二)控股公司名称不包含行政区划。
工商名称验证的组织形式是什么意思
一、工商名称验证是什么意思?
工商名称核定是企业名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可以不设行政区划,由企业名称和行业直接组织(如:长江科技有限公司),不受地域限制。
要求这个类名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000万。符合条件的,新设企业和已设立企业均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登记。
包括一些规模较大、有影响力的集团公司、实业公司、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和一些非行业公司名称,使用中文公司名称的外国公司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该备案实现了企业名称在国内的专有权保护。
二、相关法律效力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内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批的事项的,应当提前报批。赞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批;
2、申请人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银行开户;
3、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4、申请人凭《名称预先核准注销通知书》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工商名称核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对相关情况认定不明确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处理,特别是工商名称核验。在具体操作上,还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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