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工地点
合肥市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综合商事登记窗口
2.法定完成时限
20个工作日
三、实施主体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验收条件
(一)合伙人应多于两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纳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电子版或纸质版(电子版或原版1份)。
2、全体合伙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指定的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或纸质版(电子版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电子版或纸质版合伙协议(电子版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全体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为电子版或纸质版(电子版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电子版或者纸质(电子版或者纸质版)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或 1 份原件和 1 份副本)。
6、主要经营场所的电子或纸质证明(电子版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各合伙人认购或实际出资确认书为电子版或纸质版(电子版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电子版或纸质版(电子版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六。程序
七。经常问的问题
1、营业执照可以委托代办吗?
是的
2、合伙企业能否先刻印章再申请执照?
不
合肥中心区合伙企业核准名称
合肥合伙企业是指全体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公司是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的企业,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范围内对公司负责,公司对以公司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偿付公司债务。法人。在这里,我们简要地将合伙企业与公司进行比较。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有以下7点!
一、成立基础: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具有诸多契约性特征。公司以公司章程为依据,具有较多的法定特征。 2、投资者要求: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人合作”的基础,合伙人为自然人。公司没有这样的限制。
3、法律地位:合伙企业只有相对独立的人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具有法人资格。
4、经营权: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和其他协议,自行决定如何管理合伙企业。公司相应的管理权由公司治理机构行使,公司股东只能通过公司治理机构行使公司的管理权。
5、财产关系:合伙只强调财产的相对独立性,企业财产与合伙人财产有一定的关联性,不强调财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强调法人的独立产权。公司财产必须与股东财产严格分开。同时,公司财产应具有完整性和独立性。
6、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由合伙人同意。公司损益分配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以公司为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所认购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通过以上介绍,你知道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吗?选择商业登记形式时,您可以简单参考!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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