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核名需要哪些材料
1、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者与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复印件;应当注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和授权期限。三、申请名称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等字眼为前缀的,应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复印件。注: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可在工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向工商局索取和商业。 2. 提交的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请使用A4纸。以上各项未注明需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或签字。 3、上述需要投资人签字的,由自然人投资人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应当加盖公章。
办公室名称验证材料
企业总局核名需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企业总局核名需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一、名称需准备的文件:
1、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证明复印件。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各自的出资比例、注册资本金额。
2、提供公司注册地址
3、准备公司名称,5个以上,最好是4个字符。
4、期望的经营范围。
5 股东签署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必须一致。
6、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7、全体投资者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应当注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和授权期限。
8.申请名称前缀为“中国”、“中国”、“国家”、“全国”、“国际”的,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影印本。
二、总局核准名称范围:
1、企业名称无地域。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的企业。
2、企业名称无行业描述。注册资本须在1亿元以上,经营范围包括五类以上国民经济产业。
三、公司总局不能使用名称的要求:
1、公司名称中不能出现很多字,公司名称不能带有歧视性,公司名称不能传达负能量。
2、公司名称不能与注册公司名称重复。虽然做起来有点难,但为了避免消费者混淆,任何两家公司的名字都不能重复。
预先批准的公司名称保留 6 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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