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管辖:
(一)带有“中国”、“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名称中间使用“China”、“China”、“Nationwide”、“Country”字样(不含国际); ?
(三)无行政区划的。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前置审批要求。
1、无行政区划说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无行业声明----注册资本必须在1亿元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中的五类。
3、企业名称前缀的核准----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须有国务院批准文件;
4、无行政区划企业(含企业集团)更名的批复----按企业所在地经工商局审核,出具更名意见书出具公司名称,我公司报国家工商总局批准。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申请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核准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批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企业法人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登记机关在上级登记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和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登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全国公司、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行业集团和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其他企业由所在地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
各级登记机关应当建立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和登记统计制度,掌握企业法人登记相关基本信息,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服务。登记机关应当根据社会需要,有计划地开展向社会提供企业法人登记资料的服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及其生产经营服务规模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 以*;China*;,*;China*;,*;National*开头; ,*;国家*;,* ;国际*; (2)使用*;China*;,*;China*;,*;National*;,*;National*;名称中的其他字样;(3)不包含行政区划。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要求 1、内资企业名称的核准要求,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1.不代表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如:大地建设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中没有行政区划和行业的描述。注册资本须在1亿元以上,经营范围须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等五类。如:大地股份有限公司。 3、企业名称的中文前缀核准。如:中信置业有限公司 4.国字冠企业名称获批。如:国信置业有限公司 5、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内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有限公司1至50人,股份有限公司2至200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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