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核准企业更名申请材料提交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含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笔记:
1、投资者有正当理由可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推迟。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需交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投资者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
为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企业。
企业申请登记,应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批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对企业名称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申请延期名称核准
公司名称延期申请的预先批准
预先批准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号 () 注册 Pre-Registration[]No
原始有效期至
所有投资者均在日期盖章
注意: 1. 手动填写表格和签名,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演员投资者有正当理由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六个月)。延迟的企业名称预先批准通知可能不会再次申请延期。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提交。申请延期时,应交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4、盖章签字,自然人投资人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者需加盖公章。
公司核心名称到期后,扩充材料及程序如下:
(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登记证和代表证;
3、两年以上的外国(地区)公司合法经营证明和信用证复印件;
4、批准文件已提交批准机构批准。注:材料规格要求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注册程序:
第一步:在工商局网站上完成拟变更代表机构的网上注册。步骤如下:
1.网上办事“网上办理”、“网上申请”和“网上注册”目录,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注册代表处变更信息并完成提交;
2、5个工作日内,工商部将对申请内容进行预审。预审可登录“网上报名”栏目,打印相关文件,下载报名表。备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应当批准。
第二步:到工商局登记大厅办理代表处变更(备案)并提交材料。
第三步:在贸易和工业部登记大厅领取登记卡、工作许可证或许可证通知书。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的保留期限为六个月。申请人必须在姓名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有效期为六个月,只能申请延期。目前,无法扩展在外部网络上识别的名称。
现在北京名称核准和扩展政策是: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书有效期为6个月
2.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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