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2-3个工作日,如果名称相同,时间不定。
工商登记流程如下:
核名(确定公司名称)→核准名称→开立验资账户→验资(完成公司注册验资手续)→申请营业执照→刻字(公章、公章、财务章)→申请公章印章备案→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账户和税务账户。
个体工商户无需使用名称;
全国所有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管理;
个体工商户需使用名称,需向当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个体工商户名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字号可使用经营者名称;
个别公司名称不得含有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秩序、不尊重他人、造成欺骗的内容和文字;
个体工商户在名称组成形式中不得使用企业、公司等字样;
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预登记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核准。申请人应当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核准;
前置审批通过后,下发《个体工商户名称前置审批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发出驳回通知,并告知驳回原因;
批准的名称将保留 6 个月,直至到期。之后,申请人未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其预先核准的名称将失效;
多人同时向同一申请机构申请同一姓名时,以谁先申请为准;
同辖区内个体经营者申请的名称与已登记、核准、注销或者吊销执照的名称不足1年的,不予核准;
个体工商户在使用广告牌或牌匾时,可以适当简化名称,但不能欺骗和误解公众。
山东省管理局核名时间
哪些公司名称不予审批
(一)申请登记的公司名称与下列情形的公司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企业因前两项以外的原因被注销未满1年的。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经同一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商号相同;商业,除非有投资关系;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核准或登记的企业名称和商号相同(不反映行业特征的企业名称和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名称相同;与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不满3年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哪些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名称中可以有“山东”或“山东省”字样
设立企业或者新设立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命名为省:
(一)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二)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国家批准或认可的文化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农林牧渔业企业、经济取证企业省政府或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其他类型的社会中介机构已取得资格证书或前置许可;中央企业直接投资或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立的履行投资者职责的企业,以及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出资设立的占企业的50%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近三年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省民营科技企业或省农业龙头企业;或省有关部门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的新产品的鉴定与开发;经省政府批准;列为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科技发展项目;省政府另有规定的。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团公司可以命名为省:控股子公司3家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6000万元以上,其中注册资本集团公司3000万元以上;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的科技型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其分支机构名称可以使用“山东”字样: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划名称。
(六)省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一、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山东省“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例子:山东/省+“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
示例:“企名网”信息咨询(山东/省)有限公司
3、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示例:山东/省“企名网”有限公司
4、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示例:“企名网”有限公司
二、公司名称应冠以“企业” 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含地市)或县(含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司名称中不得包含的内容和文字
一、不得包括下列内容和词语:
1.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伤害 欺骗或误解;
3.外国(地区)名称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部队人数;
5、汉语拼音(外文名称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名称中若使用“国际”二字,“国际”不能作为字号或业务特征,而只能作为业务特征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哪些企业无需使用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国有企业;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商号知名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National”、“National”或“International”
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China”、“China”、“Nationwide”、“Country”、“International”等词语作为行业限定词的企业;
(二)使用外商(地区)投资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中国)”。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国家工商总局受理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带有“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的;
(二)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国家”、“国家”等字样;
(3)不包括行政区划。
主要内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地方各级工商部门受理范围
非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企业名称,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一)以同级行政区划命名;
(二)企业包含同级行政区划,使用控股公司名称字号。
内容主要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