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非企业经营单位和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民政厅2019年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对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相关安排如下:
年检范围
凡于2019年6月30日前经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检。
年检时间及程序
(一)年检时间
2020年3月16日至6月30日,每周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年检程序
2019年年检采用网上申报审核方式
(http://www.haoshunjia.com/)。
1、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和《陕西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登记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通过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系统打印的《年度工作报告》报业务主管。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社会组织法人报送《年度工作报告》、《陕西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和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报告数据库系统。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系统在线审核(附件1)后打印的《陕西省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检查报告》一式三份(附件1);
\n2。网上审核后通过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系统打印的《陕西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及复印件二份;
4、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http://www.haoshunjia.com/ 年检不合格、未参加2018年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整改报告;
6、抗击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有亮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提交书面报告材料。
年检审核形式、结论及标准
省民政厅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办法》向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报告,其他法规政策 年检材料进行审核。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019年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无违法违规行为,年检结论为确定为“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办法》第八条及其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定、政策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确定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将在年检中确定为“不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不再具备设立条件的,年度认定为“不合格”。检查。对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对年检中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处罚、未按规定整改或者未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民政部门将视情节给予相关处罚。
年检结果公示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果将在省民政厅官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年检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陕西省民政厅141室
联系单位: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63917528 63917440(党建)
附件一:2019年度检验报告
附件二:陕西省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报告表
附件三:社会组织年检操作指南
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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