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符合法律和本办法的规定;
(三)创始人具有一定的执业经验,能够全职执业,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因停止执业而受到处罚;
(四)拥有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申请设立公司
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设立公司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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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n
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包括申请人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创始人的身份证,如果持有本市行政区域外的身份证,还需要提交居住证明
\n 创始人简历
创始人的“执业证书”
创始人原执业事务所出具的同意离职并完成业务、档案、财务交接手续的证明;
创始人保证全职执业,符合创始人要求,并提供真实合法的承诺和声明;
创始人辞去兼职、法律援助、公职或公司辞职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应当提交辞职证明和文件
合作协议
保荐会议关于选举负责人的决议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事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经当地县级司法局批准的事务所负责人材料
加工工艺
1.申请人向设区的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在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选择发送 2.市司法局收到材料后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并将审查意见和所有申请材料提交省司法厅审查; 3、省司法厅在收到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是否批准设立的决定。 4、省司法厅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和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设立公司名称验证申请表
在设立个人公司的过程中,请
1.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书面的公司章程;
(三)创始人应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能够全职执业者,
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
(四)资产50万元以上。
名称批准和在线订单号提交
申请设立事务所,首先应登录北京市司法局管理系统,在网站右侧“事务所名称核准”栏目办理名称核准。 ,在下方“新办事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生成网上订单号,然后提交书面材料并致电。
3.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
(四)创始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居住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及业主、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六)资产证明。
(七)创始人谈话笔录(区县司法局整理记录)
注:身份证复印件、各类证件、合同、存款证明均可接受。
如果您对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与小编讨论。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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