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保留期即将到期,但如仍需保留公司名称,应在期满当日到原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机关继续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变更公司名称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批准的名称将自动失效。”
扩展信息
加工工艺
批准名称流程的第一步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认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现场或在线到工商局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验证名通过,如果失败,需要重新检查验证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并在线提交预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按预约时间向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批准设立注册的通知。
第三步 拿到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设立登记批准通知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结果:拿到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
办理工商登记需要准备以下事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居住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工商名称核准续展
预批企业名称扩展申请提交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含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笔记:
1、投资者有正当理由申请请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有效期延长一次(六个月),延长后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延期。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需交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投资者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
为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企业。
企业申请登记,应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批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对企业名称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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