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申报系统上线,企业名称核验再也不用愁丨实操指南
请注意!
自2018年1月29日起,新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名称自我申报系统正式上线,全市新设立的企业名称均可网上申报。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不再受理企业名称申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分两种情况办理:
一、企业新名称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haoshunjia.com/)进行网上申报,也可通过工商局官网在线预约咨询,上海市工商局现场办理。
2、现有企业(分公司、集团、改制企业等)
如需变更姓名,申请人需通过工商局官网进行网上预约,然后到上海市工商局现场咨询办理。
特别注意:
申请人在工商网站预约现场办理的,预约成功后,须将网站生成的二维码拍照或打印,连同姓名申请材料一起带到现场,否则您只需要等待预约时间重新安排。
下面法务部将介绍申请人如何使用“网上名称自我申报系统”申请新的企业名称。
1
注册一个帐户
申请者必须先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haoshunjia.com/)注册账号。
2
进入系统
点击“在线服务”,然后在“姓名注册”下选择“我要申请”,位置如图。
然后就可以进入网上姓名自我申报系统:
如果申请人暂时不需要正式申报企业名称,可以先到“自选名称库”和“企业名称库公开查询系统”。
可选名称数据库:
企业名称数据库开放查询系统:
申请人可根据字号或行业表述,在可选名称数据库中搜索,选择所需的公司名称进行自我申报。
3
自称公司名称
输入在线名称主申请系统后,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请须知及《企业名称注册负面清单》、《企业名称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名称注册特别规定》、《禁止使用规定》和企业名称限制”和“企业名称注册”。企业名称审查的相关规定,如《同名比较规则》等。
进入“姓名自我申报系统”,申请人需要在左侧进行“用户登录”。自主填写名称时,申请人需填写“名称划分”、“名称大小”、“行业描述”和“组织形式”。
名称划分
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名称划分。
名称字体大小
名称字号由2-16个汉字组成,系统会自动检测注册的公司名称并提供“同(相似)名称检测分析结果”和“禁止和限制词检测分析结果”,提示是否名称和字号可供申请人参考。对于因与现有企业名称相似而被“限制”的名称和字号,如果企业不进行更改,可提供现有企业的授权文件予以豁免并做出承诺。
行业表达
申请人输入行业表达关键词,系统会自动匹配行业代码。申请人只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以免申请人选错行业或盲目填写。
组织形式
在组织形式下,申请人可以根据拟设立的企业类型进行选择。
4
提交审核
完成以上信息并提交后,即可等待预审通过。根据新规定,网上申报的企业名称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回复申请人;对自选名称库中选定申报的名称,实行当日申报、当日审批。
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打印名称预审通知书,携带纸质材料到相应的注册窗口换取正式名称预审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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