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2-3个工作日,如果名称相同,时间不定。
工商登记如下:
验名(确定公司名称)→核准名称→开立验资账户→验资(完成公司股本验资手续)→申请营业执照→刻字(公章、私章、财务章)→申请存入公章→申请组织机构密钥证明→申请税务登记证→维护财产账户和税务账户。
个体工商户无需使用名称;
全国所有独立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管理;
个体工商户必须使用名称,必须到当地登记机关登记。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单个工商户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个体工商户名依次由行政结构、字号、分支机构和组织形式组成;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字号可使用经营者名称;
自然人公司名称不得含有危害国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秩序、不尊重他人、导致欺骗的内容和文字;
个体工商户在名称组成形式中不得使用公司、企业等字样;
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其经营范围包括预登记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核准。申请人须将经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申请人或指定代表必须向当地登记机关申请工商户名称预核准;
前置审批通过后,出具《个体工商户名称前置审批通知书》,不予审批的,出具不予审批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审批的理由;
批准的名称将保留 6 个月,直至到期。申请人后续未申请设立单一商户的,其预先核准的名称失效;
如果多人同时在同一个申请中心申请同一个名字,则由谁先申请批准;
同辖区内个体经营者申请名称,已登记名称已获准予注销或吊销执照不足1年的,不予核准;
个体工商户在使用广告牌或牌匾时,可以使用合理的命名简化,但不能欺骗和误解公众。
重庆行政机关名称核定时间
●哪些公司名称不符合申请条件?
(一)申请登记的公司名称与公司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下列情形,登记机关不予核准:公司被吊销不足3年,营业执照被吊销不足3年,公司因前两点以外的原因被注销不足一年。
(二)公司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与经工商局核准登记的同行业公司名称、商号相同和商业,除非有投资关系;经批准或按照《企业名称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注册的企业名称和商号相同(商号、商号相同,不反映行业特征),但不包括拥有所有者权益的;名称相同;与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公司名称相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公司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一)公司名称通常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架构+公司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示例:重庆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行政部门+公司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示例:重庆市+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公司名称+行业+行政单位+组织形式
示例:企名网信息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3、行政单位+公司名称+组织形式
示例:重庆+明旺公司+有限公司
4、公司名称+组织形式
示例:公司 Mingwang Co.,Ltd.
(二)公司名称前应冠以行政单位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或公司所在市(含州)或县(含市区)名称。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司名称不能包含的内容和文字
(一)不得包含以下内容和词语:
1.造成欺骗或误解;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事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号;
5、汉语拼音(外文名称除外)、数字;
6.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
(二)公司名称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使用外文、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
(3)名称中使用“国际”二字时,“国际”不能作为字号或业务特征,只能作为业务特征修饰语,应符合行业术语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哪些公司名称不能以“重庆”或“重庆市”为前缀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下列公司的公司名称不得包含公司所在行政单位的名称:
(一)国有企业;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知名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哪些公司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国家”、“国家”或“国际”
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国家”、“国家”或“国际”等字样的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China”、“China”、“Nationwide”、“Country”、“International”等字样作为行业标识的公司;
(二)外商独资的外商独资单位(区域性投资企业和外方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间可加“(中国)”字样。
主要内容为《公司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国家工商总局认可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企业名称的登记和管理,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以“中国”、“中华”、“民族”、“民族”、“国际”等词语开头;
(二)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民族”、“国家”等字样;
(3) 不包括行政单位。
主要内容为《公司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当地各级工贸主管部门的认可程度
未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公司名称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一)有同级行政部门的公司;
(二)包含同级行政区划并使用控股公司名称字号的公司。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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