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注意了!疫情防控期间,四川社会组织以这种方式进行审批
2月17日,省民政厅发布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组织批准扩大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审核材料“零会”等便民服务措施。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组织审批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最大限度地传播疫情,有效保障了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告如下。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省级社会组织的设立、变更、注销等审批业务,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在线申报。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纸质申请材料原件,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快递方式将审批结果回传给申请人,实现了审核过程中的“零面签”。材料。
三是对审判要求的包容和接受。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但缺少一些次要条件或程序”的申请项目,将予以试受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承诺书,登记管理机构将首先受理申请并进入审批程序,待疫情结束后提交材料或办理手续。 ?http://www.haoshunjia.com/
4.开展在线指导和验证。登记管理机关利用QQ、微信视频、电子邮件等方式,通过核定新名称、聘任拟设立的社会组织负责人等方式,对拟设立的省级社会组织进行筹备(建设)指导。 、办公空间等的检查和图片视为有效的审批要求。
5. 临时到期日将顺延。省级社会组织登记证到期时,受疫情影响(包括变更期限、更换法人等情况)未换证的,应当说明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重新申请。新名称已获批准,《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通知》仍处于筹备阶段。延期申请须单独办理,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
四川省民政厅
2020 年 2 月 17 日
来自:成都民政 返回企名网站查看更多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